贵阳市白云区今年番茄种植规模达2万亩,产量近6万吨,出现市场滞销。白云区委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红头文件,要求辖区各单位干部职工每人购买100斤番茄“品尝”,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解决。(8月31日《新京报》)
农民番茄滞销,政府帮助化解难题,看起来白云区开展的是一次“爱心工程”活动,所以受到了农民的欢迎。但是,这样的政策农民欢迎,白云区的职工们欢迎吗?对于白云区的职工来说,这样的政策有“爱心”吗?
每人要买100斤番茄,如果是双职工家庭,每个家庭就要买200斤,怎么可能吃得了呢?番茄是不能长期储存的蔬菜,一次买200斤番茄能够吃掉十分之一就不错了,剩下的180斤番茄岂不要烂掉扔掉?
从政府出台政策强销番茄的社会效果看,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,只不过转嫁了矛盾,把农民的损失转变成了城市职工的损失。政府怎么可以这样做呢?农民种植的番茄卖不掉是损失,难道政府出台政策造成职工浪费就不是损失吗?
政府出台让一部分人获利另一部分人遭受损失的政策,肯定不是什么好政策。笔者发现,白云区强销的番茄,每斤价格只有0.3元,远远低于全国许多城市市场番茄的价格,是完全可以在外地找到市场的。据悉,造成贵阳番茄市场滞销的主要原因,是因为原主销售地广东、广西需求大减,那么,为什么政府不能及时帮助农民开辟新的市场呢?在市场经济情况下,做到这一点并不难。显然,贵阳市白云区出台的是一项懒政策。
政府打着“爱心工程”的旗号,来损害职工的利益,使爱心受到了污染。人们向社会献爱心,必须出于自愿,在别人强制下的“献爱心”还有爱心吗?政府也有没有权力用一部分人的损失,来作为献给另一部分人的“爱心”。此外,落实这样的政策,不排除有的单位拿公款买单,利用政府的政策堂而皇之地给单位人员发福利。那样的“爱心”就更加变味了。
贵阳市白云区下发红头文件向职工强销番茄,是一种典型的摊派行为。政府搞“摊派发展”,无疑是十分恶劣的行政行为。这些年,一些地方政府打着各种发展旗号,随意向社会摊派,有的建城市绿地搞摊派,有的进行人行道改造也搞摊派,有的解决社会困难还是依靠摊派。这些摊派政策,有的是针对单位的,有的是针对个人的,但都有一个共同点,那就是政府只出台政策不出钱,钱要由摊派对象出,政府坐收“政绩”。
可以说,“摊派发展”是一种强盗逻辑。政府拥有强大的社会资源,因此让人们接受“摊派发展”的政策并不难,如果抵制政府的摊派政策,极有可能受到“不换思想就换人”的“待遇”,有谁敢不服从呢?我常说,世界上最赚钱的“生意”是抢银行;一些地方政府搞“摊派发展”虽然不是抢银行,但性质和抢钱包也差不多,那样的“发展”肯定会即快又“好”。问题是,靠“抢”来发展社会,怎么看也不像是在发展现代社会。
不论政府打着什么样的公益幌子,“摊派发展”也是一种强盗逻辑。这样的发展逻辑,是文明社会所不应该有的逻辑,是一种野蛮行政的逻辑。倡导执政为民,就必须摒弃“摊派发展”强盗逻辑,以更加阳光的事业来引导发展。“摊派发展”实际上是一种畸形政绩观表现,必须坚决纠正和制止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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